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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境外研究生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

编辑:谢燕贞 发布时间:2017-09-08 浏览次数:

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校外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

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邮箱

申请校外交流项目:/ /

国家(地区) / 大学(机构) / 专业

校外交流项目名称:校外交流具体起始日期:

序号

申请转换为我校培养计划中的相应课程

校外所修对方课程

(按对方出具的成绩单填写)

修课学年学期

课程名称

课程编码

课程类别(学位必修,学位选修等)

总学时(上课次数*上课时间)

学分

成绩

课程名称(若为英文,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)

课程属性

总学时

学分

成绩

考试时间

互认课程比例是否超过专业选修课的50%: 是是否双方有协议要求可单独制定培养计划: 是

开课单位审核意见(非跨学院开设课程此栏可不填): 负责人签名(公章):

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意见: 经办人: 分管副院长签名(公章):

无法申请转换的本校课程

(如全部课程可申请转换则无需填写下列表格)

学年学期

课程名称

课程编码

课程属性

学分

课程处理方式

(请在相应栏目上打“√”)

补修□ 免听不免考□ 课程保留□

补修□ 免听不免考□ 课程保留□

补修□ 免听不免考□ 课程保留□

填表说明:1.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,学生本人离校前和返校后都须去相应开课单位和所在培养单位办理;2.本表用于因公交流项目,返校后填写,双面打印,一式三份。一份学生本人留存,,两份交所在学院留存(学院统一汇总后定期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);3.本表 “无法申请转换的本校课程”部分所填写课程信息仅做备份,课程如需申请补修、免听不免考和保留等须用相关专用申请表进行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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